近日,佛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以“强村”和“富民”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城乡要素高效流动和配置,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集体和成员收益普遍提高。力争到2027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集体经济总收入分别跃升到1800亿元、360亿元,集体资产总额超10亿元的村(社区)达到30个,年度集体经济总收入超1亿元的村(社区)达到100个。
《意见》指出,要以加强土地规划引领,引导土地整合集约发展,探索异地调整用地指标,提高闲置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物业数量,提升物业效能,畅通金融理财渠道,构建稳健投资组合,发展乡村文旅产业,拓展村企配套服务,支持国有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合作,鼓励国有企业承接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项目,探索国有企业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派职业经理人,创新推进跨村跨社合作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15项措施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独资或者控股经营项目公司,探索由国有企业选派职业经理人或团队,充实专业化运营力量,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效。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分类探索开展引入职业经理人试点。
《意见》提出,支持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共同提升区域环境,实现产业联动协同发展。鼓励集体经济强村发挥领头雁作用,扩展强村的资源整合能力,先进带后进,推动跨村合作发展。

《关于支持建设“亿元村居”的工作方案》《关于试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派职业经理人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同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