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期)显示,本次对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等22大类食品197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53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佳美思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市崂山区拾贰惠馨特超市张家下庄店销售的标称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氯霉素、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青岛杨氏蜂业”再曝问题蜂蜜

    果糖和葡萄糖是成熟蜂蜜的主要成分,是检验蜂蜜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会影响蜂蜜品质。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蜂蜜酿造时间不足,蜂蜜不成熟导致水分含量过高,也可能是不法企业为提高产品感官质量向蜂蜜中添加糖浆或者直接使用糖浆造假。

    氯霉素是由委内瑞拉链丝菌产生的抗生素,属抑菌性广谱抗生素。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氯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氯霉素主要可能是由于蜜蜂养殖过程中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防止病虫害的发生,蜂群消毒的过程中使用廉价氯霉素,从而导致蜂蜜存在氯霉素残留的问题。氯霉素有免疫抑制作用并且对血液系统的毒性较大;大量使用氯霉素会引起人和动物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曾多次曝出不合格食品。

    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5期》显示,青岛市市北区润泽万家生活超市重庆南路店销售的标称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样品【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2020/09/01;规格型号:500g/瓶】被检出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020年12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1期)显示,标识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起祥百花蜂蜜”(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19年9月1日)因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当时对该公司罚款69000元。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8期)显示,青岛市青岛家百旺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花蜂蜜【生产(购进)日期/批号:2019/9/1】,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是百花蜂蜜、丹参蜂蜜、椴树蜂蜜、蜂胶软胶囊、槐花蜂蜜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有大量现货供应,自有蜂场,可代加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