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黑龙江10月23日电(朱善永 刘泽宇)“警察同志,我的妹妹在七天前离家出走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请你们帮帮我吧!”10月17日16时许,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居民郭女士(化名)来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兴隆派出所报警,称其13岁的妹妹与自己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家人多方寻找未果,请求民警帮助寻回。

经民警了解,郭女士与其妹妹是兴隆林业局利民社区居民,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中仅剩姐妹二人,七天前由于郭女士在管教妹妹时言语和行为过激,导致妹妹负气离家出走。因为妹妹曾有出走的经历,郭女士认为妹妹不久后就会自行回家,可是七天过去了,其妹妹仍未归家,并且拒绝接听电话及微信语音,万般无奈之下郭女士来到派出所进行求助。

了解情况后,兴隆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查找工作,一方面安排民警前往郭女士妹妹经常出入的娱乐场所进行查找,并对女孩可能出现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搜寻,另一方面前往女孩所在学校及同学家中,向其老师和日常交往密切的同学了解情况。经过近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民警成功通过一名同学联系上了郭女士的妹妹。在微信中,民警耐心对女孩进行劝说,女孩表示愿意返回家中。

10月19日,郭女士带着妹妹来到兴隆派出所,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民警再三叮嘱郭女士,今后教育妹妹一定要注意方式,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朱善永 刘泽宇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