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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8月11日晚间,仁东控股披露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股东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潞城农商银行”)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仁东控股及部分高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山西潞城农商银行作为仁东控股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2年5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仁东控股股票30万股,占仁东控股总股本的0.05%,交易金额203.4万元。山西潞城农商银行在仁东控股受到行政处罚后未满6个月的期间实施股份减持。

山西潞城农商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请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雷达财经注意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和利润,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和利润。

另外,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王石山及副总经理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且2021年7月14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股民可报名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仁东控股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5.6亿元,于2011年12月份在深交所上市。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仁东控股预计公司在2023年1-6月续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0.00万至-4800.00万。

仁东控股表示,作出上述预测的原因有两点。

其一,在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是受经济环境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因贷款逾期大额计提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计入财务费用。

其二,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合利宝”)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分批退还至待处理账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所涉及资金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