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黑龙江日报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勃利县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聚焦执行效能提升与便民服务优化,积极探索贴合基层实际的执行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前端疏导,力促自动履行。依托巡回审判、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载体,前移关口,深入排查纠纷隐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执前。健全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合力。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的协作配合,构建“党委领导、法庭主导、多方参与”的执行联动格局。创新执行方式,破解乡村难题。针对邻里纠纷等案件,注重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优先采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促成自动履行,减少强制措施的应用,促进社会和谐。
勃利县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通过上述举措,高效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从根本上减少执行衍生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生动实践,彰显了司法为民、服务基层的担当。
(张维汉)
作者:张维汉 责任编辑: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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