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社交通11月20日电(朱善永 郑遵发)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在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交警大队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源头防范作用,结合冬季整治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工作部署,深入辖区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提前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

工作中,交警大队以“美丽乡村行”大篷车下乡巡回宣讲活动为契机,深入山上各林场持续开展送文明、送法规、送安全、送服务安全宣讲活动,宣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林场大喇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结合山上林场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林场职工群众讲解冬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调酒驾、疲劳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推动山上林场地区冬季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同时交警大队走进辖区环卫、外卖、快递等企业,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向驾驶人说明摩托车、电动车与其他车辆对比的优劣势,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成因,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分析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以及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努力营造校园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以“安全童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民警通过上交通安全知识课、现场提问、观看视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如何安全过马路、安全乘车、骑车等出行常识,如何“知危险,会避险”等交通安全知识,并叮嘱学生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培养良好的出行习惯。

作者:朱善永 郑遵发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

供稿: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