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湾区·税通未来”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宣传活动10日在广州拉开序幕。活动中,粤港澳深税务部门聚焦大湾区税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联合发布了22条税收服务举措,内容涵盖“跨境服务提效、智慧税务升级、政策精准支持”三大维度六个方面。 此次活动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区政府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下称“四方”)首次联合发布集成式税费支持举措,内容涵盖“跨境服务提效、智慧税务升级、政策精准支持”三大维度六个方面:
——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方面。粤港澳三地推出互设智能终端,便利大湾区纳税人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
——建立纳税服务机制方面。推行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推出港澳跨境执业一站办服务机制、提供12366多语种留言谘询服务等特色纳税服务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规则“软对接”。
——智能化系统功能方面。推出“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搭建港澳居民税惠快享“规则转换桥”、实现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纳税费、对接粤港两地政务服务应用程序等系统功能,有效降低纳税成本。
——拓宽税收宣传服务渠道方面。广东税务局开设“税路通?粤通四海 税收服务‘一带一路’”门户网站专栏,香港税务局设立“跨境通办”服务专区/专题网站,方便纳税人便捷获取跨境投资经营相关税收资讯。
——税收优惠政策服务方面。粤深大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国际税收复杂事项政策确定性服务、提供税务海关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调管理,澳门财政局推出多项税务优惠支持都市更新及经济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健康发展。
——优化税收协定网络作用方面。“四方”共同为企业提供解决跨地域税务争议、降低海外税务风险的更优机制,为跨境经贸往来创造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00852 2583 210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zhidaoribao@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