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岛数字从青城行执行罚字〔2025〕第902号的《处罚决定书》了解到,青岛鼎盛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被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3MA7E06ME37,在2025年07月31日被查获,当事人青岛鼎盛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高新区名园路与广贤路西北侧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第二十条第二款:“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随后,在2025-09-18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对青岛鼎盛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较重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