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李女士向新黄河记者透露,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一案已于12月26日二审宣判,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刘某涛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据李女士此前反映,她与刘某涛为再婚夫妇,在二人同居及登记结婚后,刘某涛曾多次猥亵其女儿黄某某,还以杀害母女二人相威胁,阻止黄某某告发。2023年底,李女士与女儿鼓起勇气报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该案立案调查。
新黄河记者此前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中获悉,刘某涛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某日和2021年3月某日,多次对继女黄某某实施猥亵,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对其提起公诉。2024年11月28日下午,该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2025年8月11日下午,该案一审宣判,刘某涛获刑八年。
李女士表示,女儿如今仍会时常闪现被猥亵时的恐惧感,但情况已比以前好转,正努力调节自身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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