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3岁男童被虐致死,到职场人聚餐猝死争议,再到医美骗局下的“断骨增高”……这些案件背后,藏着普通人最需要却最陌生的法律逻辑。
悲剧背后,法律究竟如何定义责任?普通人又能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
上海男童被虐致死案
——暴力的代价与监护权底线
事件焦点(据澎湃新闻报道):2024年9月,上海一3岁男童遭父亲女友虐待,全身多处伤痕,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9月4日,男童不幸离世。而其父亲的女友赵某因涉嫌虐待罪被刑事拘留。
法律核心问题↓
1.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如何区分?
- 法律规定 -:
——《刑法》第260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普通人行动指南
- 发现虐童线索 -: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同步向当地妇联举报(需保存伤痕照片、视频等证据)。
- 证据留存 -:录音、录像比口头描述更有效,注意记录时间、地点、施暴者身份信息。
二
聚餐猝死案
——酒桌文化下的法律责任线
事件回溯(据人民网报道):2021年12月,上海某公司员工郭某参加单位组织的聚餐,席间多人共同喝下了两瓶红酒和一瓶多的白酒。聚餐中,郭某身体不适,出现呕吐症状。三个小时后,聚餐结束,两名同事将郭某送回了住处。
次日,郭某被发现死亡。经司法鉴定,郭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冠心病导致的心源性猝死。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或者乙醇代谢物。
郭某的家属认为,同饮人员在郭某严重醉酒昏迷的情况下,未能进行合理照顾,也没有通知家属,导致郭某饮酒过度猝死。因此,家属将9名同饮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6万余元。
被告方表示,在聚餐过程中并未出现劝酒行为,且用餐结束后,两名同事已将郭先生安全护送回家,在确认其没有不适后才离开,已尽到应尽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的饮酒行为是否导致或者诱发了其自身疾病并无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另外,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聚餐当晚郭某有过量饮酒或者意识不清、辨别控制能力严重受限等情形。
法院一审判决,原告主张被告同饮者应对郭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郭某的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核心问题↓
1. 聚餐算“工伤”吗?
-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中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院判决逻辑:
- 领导组织、费用报销、全员参与的聚餐,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延伸”;
- 若聚餐与工作无关(如私人聚会),则难以认定工伤。
2. 劝酒者需担责吗?
- 《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普通人行动指南
? 提前声明健康状况,拒绝过度劝酒(可通过微信文字留存证据);
? 留存聚餐通知、报销凭证等证明活动与工作相关;
? 若遇强制饮酒,可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
医美骗局“断骨增高”
——话术背后的法律红线
事件追踪(据齐鲁晚报报道):江苏一女子身高1.68米,是一名滑雪爱好者,没有增高需求,却在医托精心包装的话术诱导下去往土耳其进行“断骨增高”手术。医托承诺术后可以无痛恢复其运动能力,但女子术后每天都需要注射止痛针来缓解剧痛,一些并发症也随之而来,甚至患上了慢性骨髓炎。目前由于女子的付款和病历证明均不在国内,维权立案存在一定困难。
法律核心问题↓
1. 托话术是否违法?
-《广告法》第28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刑法》第336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跨境医疗维权有多难?
管辖权的冲突、证据链的断裂、赔偿标准的差异等因素造就立案维权艰难。
普通人行动指南
- 术前必查: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证据固化:保存咨询录音、宣传资料、转账记录(切勿仅留口头承诺);
- 合同审查:要求注明主刀医生姓名、手术风险清单、退款条款(缺一不可)。
低成本取证技巧
- 手机录音:通话或当面沟通时,明确说出对方身份、时间、地点(如:“XX经理,您刚才说必须喝完这杯白酒才算完成绩效,对吗?”);
- 视频记录:拍摄现场环境、物品状态(如家暴后的破损家具、医美机构宣传展板);
- 第三方见证:寻找物业保安、邻居作为目击证人(需记录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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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晦涩天书”,而是每个人生活的护身符。当热搜案件一次次敲响警钟时,你需要的不只是愤怒,更是一套能“看懂风险、留住证据、精准维权”的实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