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1月20日电(高宝玲 李嘉男)1月7日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东升治安卡点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盘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车主李某承认其为了燃放目的,在外地购置了烟花16箱、鞭炮16挂。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1月11日晚,长江路检查站的执勤民警同样在盘查中发现了一辆轿车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该车后备箱和后座内装载了大量烟花爆竹,而车主胡某和张某并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在随后的调查中,胡某和张某交代,他们采购这些烟花爆竹是为了在春节期间出售。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针对这两起案件,警方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们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品,如果随意放置在私家车后备箱内,极易形成火灾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大家在运输烟花爆竹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同时,警方也呼吁广大居民积极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不购买、不燃放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通过警民携手、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作者:高宝玲 李嘉男

供稿: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