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社香港4月25日电(高宝玲 窦英杰)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月23日,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呼玛县第一小学举行"校园法治小讲师"聘任仪式。
为选拔出“校园法治小讲师”组织开展了演讲比赛,在比赛现场,各位选手们紧密围绕日常生活实际,结合自身学习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生动鲜活的事例、清晰流畅的语言,讲述了未成年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充分展现了当代青少年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精神风貌。
经过演讲比赛的激烈角逐,选拔出优秀学生,检察干警为其颁发聘书,勉励小讲师们当好"法治宣传员"、"校园观察员"。
2025年4月25日,共工新闻记者了解,此次聘任仪式是呼玛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创新,通过培养"学生讲给学生听"的普法模式,让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有温度。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为小讲师们提供法律专业支持,让法治教育在校园落地生根。
作者:高宝玲 窦英杰
供图: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民检察院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00852 2583 210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zhidaoribao@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