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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普法节目物业纠纷那些事儿:业主能因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而拒交全部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22-12-24 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普法节目物业纠纷那些事儿(一):业主能因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而拒交全部物业费吗?答案是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2条规定:在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管理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质量存在瑕疵时,业主可以行使瑕疵履行抗辩权,但应限定在“正当理由”之内。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对小区的安全防范保障,房屋建筑公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车辆停放的引导、停车场的管理等事项。所以业主可以行使瑕疵履行抗辩权,即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减少相应的物业费提供服务质量的违约责任,但不可以拒交全部物业费。

作者:侠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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