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是五峰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林业争先创优正当时!在全县开展“我和我的五峰”大讨论活动之际,“五峰林业局”公众号将推出活动专栏,聚焦扩绿、兴绿、护绿,“三绿”并举厚植“绿”的底色。五峰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投入到大讨论活动中来,解放思想、活跃思维、创新思路,凝心聚力谋发展。五峰林业局诚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共护、共建、共享五峰绿色生态。
2025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个宣传月,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首次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多篇条款涉及林业资源保护、权属管理及生态修复责任,为林业部门依法履职、推进绿色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绿色原则:林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民法典》总则篇第九条确立的“绿色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必须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原则为林业工作划定了生态优先的“红线”。近年来,五峰林业部门以“绿色原则”为指引,严控森林采伐、推广生态修复工程,并创新实施林长制+生态司法,确保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五峰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是林业工作的‘指挥棒’,更是林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我们通过科学规划、严格执法,确保森林资源利用都符合生态保护要求。
权属明晰:筑牢林业资源管理基石
《民法典》物权篇明确: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同时赋予承包经营权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一“双层架构”既强化了国家对重要资源的管控,又激活了林农的经营活力。
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升级,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地、实施天然林停伐等,建设智慧林业监测平台,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显著增强。集体林权改革深化,林地流转、入股等新经营方式推动了林下经济高标准发展,通过专业合作社模式帮助群众开展林下种植中药材,实现“绿叶子”变“金票子”。
2025年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五峰部分)》基本建成,这给森林资源保护又安上了一道“安全锁”,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高质量绿色发展穿上了“防弹衣”。
绿色合同:护航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合同篇第五百零九条要求:合同履行须避免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五峰林业部门将这一条款嵌入林业工程招标、生态补偿协议等环节,确保每一份合同“自带环保基因”。
近几年,县林业局对于各类项目建设合同中明确要求“违约破坏森林资源需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县林业局持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成功追责18起毁坏林地案件,挽回生态损失超百万元。
生态修复:让破坏者“买单”成铁律
侵权责任篇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首创“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成为破坏生态追究责任的法律利器。2024年5月,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起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唐某某等5人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一案告破,真诚悔罪,将50000尾鱼苗放生渔洋河,偿还“生态罪”,助力生态修复。“谁破坏、谁修复”成为不可逾越的法治底线。
《民法典》将生态修复从道德倡导上升为法定义务,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现代治理理念。
《民法典》实施以来,五峰林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绿水青山的“法治防护网”越织越密。面向未来,五峰林业部门将继续以《民法典》为纲领,创新“法律+科技”“监管+服务”机制,让每一棵树都沐浴法治阳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五峰贡献林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