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老外滩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案件涉及租赁合同到期后装修物的归属问题,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更是新商业空间领域中装饰装修物归属问题的一个缩影。今天,跟随笔者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以期为类似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和解决方案,为商业空间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方案。
随着城镇房屋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承租人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的情况变得日益普遍。这种趋势在新商业空间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尤为显著,装饰装修物的资产归属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双方围绕装修装饰物的拆除、利用、补偿等问题的争议不断。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问题提供了原则性的规定,但随着商业空间向智能化、集成化发展,原有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现状。宁波老外滩的这起房屋租赁纠纷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其核心争议集中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装修物是否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以及哪些装修物(根据现行律法将装修装饰物分为“附合装修装饰物”和“未附合装修装饰物”)属于无需移交的范围,这类问题在商业租赁中极为常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未对何为“附合装修装饰物”进行概念界定,也未有类型化的列举。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学理解释,认为“附合装修装饰物”指承租人在出租房屋中进行的装修装饰,这些装修装饰与房屋结合后,非毁损或变更其性质而不能分离。附合装修装饰物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物的固有性和继续性程度,以及社会经济观念。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也未有明确释义。
笔者就此现象咨询了多家律所律师,律师和法律专家普遍认为,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其所有权仍属于承租人。然而,随着时代发展,房屋装修装饰已逐渐开始往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复杂,而且装修成本也越来越高,根据传统的标准,难以认定是否系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
针对这一问题,律师建议:
1、严格遵循物尽其用和价值衡量的原则,不应单纯以固有性和继续性作为判断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的标准。针对嵌入式的中央空调室内机、监控设备封闭后的管线、固定安装的控制设备等,如拆除后不会导致该设备设损坏并能重新使用,且拆除后恢复原状的费用低于该设备拆除重新恢复其使用功能的费用的,则应作为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予以处理。
2、对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该类案件予以分析处理,将司法实践中是否属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饰物争议较大的装修装饰品予以归类后并确定相应的认定规则。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将该细化的规则纳入到司法解释中,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有相应的指引和明确的预期,同时为将来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一个操作性强的细则。
3、定期发布有关认定争议较大的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的典型案例。因法律、司法解释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普适性,不会经常修改,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做不到对现实生活中的所有争议事项予以穷尽列举,而“案例是会说话的法律”,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定期将司法实务中遇到的一些对是否属于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争议较大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起到行为指引和裁判指导的作用。
4、通过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加强对租赁合同的监管力度,确保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明确且公平合理,对于合同中存在的模糊条款或不平等条款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租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通过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租赁双方的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
建议:
通过宁波老外滩的租赁纠纷事件,我们得以窥见社会发展和商业活动复杂化对现行律法带来的挑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商业空间的装修装饰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模式,而是越来越多地融入了智能化和集成化元素。这些变化不仅增加了装修装饰物的价值,也使得其归属问题的判断变得更加复杂。因此,现有的律法规定在某些方面显得力不从心,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更新和完善。
我们期待立法机关能够深入研究商业租赁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装修装饰物的归属、利用和补偿等问题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的纠纷,更是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提供预防性的法律指导。同时,我们也期待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能够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公正合理地裁决,以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商业租赁的参与者而言,这一事件也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对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且明确的约定。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物的归属、合同到期或解除时的处理办法、补偿标准等。明确的合同约定可以减少双方的误解和争议,避免因条款模糊或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从而降低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我们建议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加入专门的条款,对装修装饰物的现代化特征进行特别说明,如智能化系统、集成化设备等,并明确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规则。同时,也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装修装饰物的价值进行公正评估,为可能出现的补偿问题提供依据。
总之,随着商业环境的不断变化,相关法律规定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通过立法和司法的共同努力,以及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商业租赁市场中的新挑战,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的关注,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为您提供最新的法律资讯。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慧